苏州企业网站建站,做门用什么网站好,天津做网站价格,家具公司网页设计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xff08;记者丁小溪#xff0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xff0c;旨在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xff0c;维护金…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丁小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非法经营罪、洗钱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竞合处罚原则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及判处罚金的标准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宽处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包括虚构支付结算情形即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公转私、套取现金情形即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支票套现情形俗称“支票串现金”即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
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认定标准方面司法解释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此外司法解释还明确了非法经营罪与洗钱罪或者帮助恐怖活动罪竞合时的处罚原则彰显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洗钱、帮助恐怖活动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这个司法解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